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主动服务退役军人,负责优抚帮扶、走访慰问及对退役军人的宣讲政策等工作,积极开展精准帮扶救援、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