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未依照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及有关证明
行政处罚对象:大隆饰品玩具(惠州)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实该单位存在未依照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及有关证明的违法经营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 罚 内 容:博文罚字〔2018〕第14号:给予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时间: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