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根据中文博彩平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博文明委〔2013〕5号)及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惠文明委〔2013〕4号)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着力提升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现将主要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运用电子显示屏(LED)、楼宇电视和户外电子广告牌、网站、横幅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发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并在重要节日期间,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宣传内容自行制作刊播,自我审核把关。
二、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的公益广告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局(办)发布通稿,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及时转载。
三、我局将不定期对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抽查,并对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期间的公益广告进行检查。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好工作,推动正风正气形成。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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