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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业务手册

发布日期:2017-07-21 02:5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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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博彩平台行政审批标准(事项编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申请业务手册

中文博彩平台文体旅游局      2016 日发布      2016 日实施

                                                                 

                                    

一、受理范围

1.  具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审批申请条件的企业。

2.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申请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2.地点要求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根据文市发〔201441号文件要求,确定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地区的,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200范围内以及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农村地区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的合法用房可以设立。

3.准入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营业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得低于2平方米;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4)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5)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6)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7)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8)必须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依据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

     2.《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粤文市〔201587号)第二条第二款。

     3.《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文化部、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粤文市〔201587号)第二条第二款

4.惠州市政府印发《惠州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惠州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目录》、《惠州市职能部门服务清单(试行)》和《惠州市企业投资管理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惠府[2015]52号)下放第104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下放各县(区)实施。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中文博彩平台文体旅游局。

1 .权责划分(县、区)

四、审批条件

 

 

 

 

 

 

 

 

 

业务情形1:设立

 

 

必要条件

 

1、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3营业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得低于2平方米;

4)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5)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6)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7)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8)必须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务情形2:变更

 

必要条件

 

1、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其办理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事项的变更;

2)变更后,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设立相关条件。

业务情形3:注销

 

必要条件

 

1、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不存在违法事实或者没有完全处理的行政处罚;

2)提交合符规定的注销申请。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 设立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

(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需申请人签章

1

0

纸质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营业场所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非自有房产的须提供),在综合楼、商住楼等多用途房屋开办的,必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电脑截图(周边20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物情况)      

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0

纸质

经营场所平面图(注明单位名称、使用面积)

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0

纸质

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与附近最近中小学校直线距离为200米以上的书面测量结论报告、附测绘图

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0

纸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0

纸质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与有资格的互联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接入服务合同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章程;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变更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

(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需申请人签章

1

0

纸质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

1

纸质

营业场所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非自有房产的须提供),在综合楼、商住楼等多用途房屋开办的,必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场所的提供本项材料。

1

1

纸质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电脑截图(周边20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物情况)      

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场所的提供本项材料。

1

0

纸质

经营场所平面图(注明单位名称、使用面积)

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场所的提供本项材料。

1

0

纸质

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与附近最近中小学校直线距离为200米以上的书面测量结论报告、附测绘图

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场所的提供本项材料。

1

0

纸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项材料。

1

1

纸质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项材料

1

0

纸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场所的提供本项材料

1

1

纸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场所、计算机数量的提供本项材料

1

1

纸质

与有资格的互联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接入服务合同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场所的提供本项材料

1

1

纸质

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场所、计算机数量的提供本项材料

1

1

纸质

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变更场所的提供本项材料

1

1

纸质

                        

                  注销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

(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注销申请书

需申请人签章

1

0

纸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提交正、副本原件

1

0

纸质

 

六、审批证件

审批证件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长期有效,审核合格后可进行从事互联网上网经营。

 

七、审批时限

申请时限

受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依据行政许可法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14个工作日办结。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审批流程

(一) 申请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量化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审查方法

判定标准

1

申请材料数量

申请材料齐全

材料审查

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目录中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已提交。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受理量化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审查方法

判定标准

1

申请材料数量

申请材料齐全

材料审查

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目录中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已提交。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书面审查量化表

审查内容

1、设立
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选。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必选。
  3
)营业场所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非自有房产的须提供),在综合楼、商住楼等多用途房屋开办的,必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4
)章程,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主要负责人,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6
)经营场所平面图(注明单位名称、使用面积),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7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电脑截图(周边20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物情况)       ,原件,一份,必选。
  8
)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上的消防部门对该场所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9
)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与附近最近中小学校直线距离为200米以上的书面测量结论报告、附测绘图。原件,必选。
  10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1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12
)与有资格的互联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接入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13
)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14
)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15)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名,可选,要求:委托代理的提供。
  16
)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并由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名确认,可选,要求:委托代理的提供。
2.
变更
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a
)变更企业名称: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变更登记表,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b)变更法定代表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变更登记表,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c
)变更经营场所

1)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选。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必选。
  3
)营业场所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非自有房产的须提供),在综合楼、商住楼等多用途房屋开办的,必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4
)经营场所平面图(注明单位名称、使用面积),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5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电脑截图(周边20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物情况)       ,原件,一份,必选。
  6
)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上的消防部门对该场所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7
)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与附近最近中小学校直线距离为200米以上的书面测量结论报告、附测绘图。原件,必选。
 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9
)与有资格的互联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接入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10
)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11
)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必选。

1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d
)变更企业类型:

1)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选。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注销
  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回收,必选。
  2
)注销申请登记表,说明终止经营活动的理由和时间,原件,一份,必选。
  3
)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名,可选,要求:委托代理的提供。
  4
)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并由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名确认,可选,要求:委托代理的提供。

审查要求

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对,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程序

承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审;承办股室股长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复审。

审查方法

对照审批条件审查书面材料。

审查判定标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审查结论

明确是否具备办理条件。

  4.决定。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决定量化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审查方法

判定标准

1

申请材料及现场取证

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对,提出审查意见。

书面审查、现场核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符合给予通过,否则不予通过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中文博彩平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作出决定

1)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决定公开。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许可结果。

3)证件制作。予以批准的,证件制作人员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制作《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

4)证件送达

a)证件送达人员自完成证件制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行政服务中心,由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给申请人;

b)办理结果可以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c)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可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凭证上应注明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并在特快专递详情单的内件品名注明行政许可证件的名称。证件寄出,送达义务即履行完毕。证件送达人员应及时向邮政部门索要证明申请人签收的邮政部门回执;

d)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办理结果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书面委托书原件。

5)归档。对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实行分类归档。按月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归档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归档要求按本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十、咨询、投诉、进程查询

1.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咨询:0752-6299370

网上查询://qxwb.huizhou.gov.cn/wsbs_blx/portal/home.seam

2.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0752-6208318

网上投诉://qxwb.huizhou.gov.cn/wsbs_blx/portal/home.seam

3. 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中文博彩平台法制局,地址:中文博彩平台罗阳镇博惠路82号县政府大院2楼,电话0752-6206120

行政诉讼:中文博彩平台人民法院,地址:中文博彩平台罗阳镇北门路94号,电话0752-6208215

 


十一、监督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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