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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卫〔2015〕37号
关于印发《中文博彩平台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学校(含省高级技工学校)、各乡镇卫生院、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中文博彩平台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卫生计生局联系人廖利明,联系电话:6630069,电子邮箱:blxygbgs@163.com;
县教育局联系人黄运强,联系电话:6622525;电子邮箱:bljyjaqg@163.com;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龚广泰,联系电话:6212082,电子邮箱:hzdabl@163.com;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杨湧,联系电话:6738213,电子邮箱:31973998@qq.com;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胡远亮,联系电话:6738692,电子邮箱:blxxw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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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各镇人民政府(罗浮山管委会)。
中文博彩平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印发
中文博彩平台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力度,建立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在我县的实施,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为目的,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体系,督促学校加强卫生硬件设施的投入及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同时,通过学校卫生等级的评定和公示,充分调动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5年底至少选取小学3所、初中3所、高中3所和中等职业学校1所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中文博彩平台2015年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5)。到2016年底20%以上的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到2017年底50%以上的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到2018年底80%以上的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到2019年底100%的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2016-2019年每年试点学校名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选取并于每年3月份会同县卫生计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文实施)。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逐步进入新常态和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工作对象
全县所有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使用《广东省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第8项)》(详见附件1)、县卫生监督所及各镇卫生院使用《广东省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第1-7项)》(详见附件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广东省学校卫生监测评价记分表》(详见附件2)对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校内医疗机构及保健室、生活饮用水、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及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卫生监测,并按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中5.3项(综合评价得分及评定)标准做出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得分。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县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分别做出学校卫生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的审查结论。
2.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每年组织实施一次。
(二)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得分及评定方式。
学校卫生管理评价实得分与监测评价实得分的总和为综合评价实得分。
1.综合评价实际得分达到管理与监测应得总分的85%及以上,学校卫生等级优秀,定为A级。
2.综合评价实际得分达到管理与监测应得总分的60%-85%(不含85%),学校卫生等级合格,定为B级。
3.综合评价实际得分低于管理与监测应得总分的60%(不含60%),学校卫生等级不合格,定为C级。
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学校卫生等级优秀单位”:
(1)受到行政处罚的;
(2)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3)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三)学校卫生等级管理。
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卫生等级进行经常性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A级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的监督,对B级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的监督,对C级单位每年不少于3次的监督。经常性学校卫生监督及监测工作沿用相应评分表对照评分项目及内容进行检查和评分,当学校的综合评价得分低于原卫生等级标准分并下滑降级水平时,给予降级处理。其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项目的评分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及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当年度评定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等折算的相应分数进行计分,具体见附件1中的第8项。学校食品安全监测不纳入评分。
(四)等级公布。
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联合县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我县学校卫生等级评定结果报送市卫生计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市级统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其评定结果。
(五)结果报告。
每年10月20日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开展学校卫生监测评价的工作总结及《广东省学校卫生监测评价记分表》(附件2)交县卫生监督所,同时报送县卫生计生局;各镇卫生院将本辖区开展学校卫生管理评价的工作总结及《广东省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附件1)报送县卫生监督所。每年11月3日前,县卫生监督所汇总全县开展学校卫生管理评价工作情况和评分表(附件1第1-7项)报送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及评分表(附件1第8项)通报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县教育行政部门将附件3的辖区学校总数情况通报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11月10日前,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联合县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全县开展学校卫生管理评价工作总结和报表报送市卫生计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学校、各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计划并实施,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辖区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
(二)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卫生院要针对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协助学校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逐步提升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三)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好学校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规章规定,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学校进行检查,并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考核体系中,确保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
(四)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学校食堂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依法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学校、各镇卫生院、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分析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强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健康权益。
附件:1.广东省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计分表
2.广东省学校卫生监测评价计分表
3.广东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
4.国家学校卫生相关标准
5.中文博彩平台2015年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试点学校名单
附件1
广东省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
综合评价总得分:_____分 评定等级:______(A级-优秀学校,B级-合格学校,C级-不合格学校)
学校名称: |
负责人: |
|||||
地址: 联系电话: |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10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实际得分 |
|||
单项 |
合计 |
|||||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8分) |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
2 |
|
|
||
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2 |
|
||||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
1 |
|
||||
有专职或兼职报告人 |
1 |
|
||||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 |
1 |
|
||||
每学年开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演练 |
1 |
|
||||
本学年发生1起及以上迟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
||||
本学年因校方责任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
||||
二、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管理(16分) |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
2 |
|
|
||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记录 |
2 |
|
||||
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
2 |
|
||||
定期(每学年1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
2 |
|
||||
有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记录和体检异常学生登记记录 |
1 |
|
||||
有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及实施记录 |
1 |
|
||||
有晨检制度及记录 |
2 |
|
||||
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记录 |
1 |
|
||||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及记录 |
1 |
|
||||
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学期6课时)及多种形式的宣传,并有宣传资料,内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传染病防控、常见病防治等 |
2 |
|
||||
本学年因校方责任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
※※ |
|
||||
三、医疗机构与保健室 执业管理(10分) |
寄宿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学校视规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 |
2 |
|
|
||
卫生室(校医室/院)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
|
||||
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学校按标准配备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2 |
|
||||
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
1 |
|
||||
卫生室执业的地址及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与核准一致 |
1 |
|
||||
保健室只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没有开展诊疗活动 |
1 |
|
||||
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1 |
|
||||
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有记录 |
1 |
|
||||
药品及消毒产品的索源和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
1 |
|
||||
本年度因校方责任发生非法行医或医疗事故 |
※※ |
|
||||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12分) |
自建集中式供水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 |
|
|
||
桶装水及饮水机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 |
※ |
|
||||
电热饮水机、现制现售设备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
※ |
|
||||
管道分质供水(循环或非循环管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1 |
|
||||
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每年1次)清洗、消毒 |
1 |
|
||||
分散式供水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水质进行消毒 |
1 |
|
||||
供应开水的保温桶等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
1 |
|
||||
建立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
2 |
|
||||
涉水产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
2 |
|
||||
配备专(兼)职供管水人员 |
2 |
|
||||
供、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1 |
|
||||
水质监测频率符合当地规定要求 |
1 |
|
||||
供应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
※ |
|
||||
因校方责任发生校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 |
※※ |
|
||||
五、教室环境卫生管理(15分) |
课桌椅(3分) |
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
2 |
|
|
|
每人1席 |
1 |
|
||||
黑板(2分) |
无破损 |
1 |
|
|
||
无眩光 |
1 |
|
||||
教室采光(2分) |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 |
1 |
|
|
||
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
1 |
|
||||
教室照明(4分) |
灯管垂直黑板 |
2 |
|
|
||
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 |
2 |
|
||||
微小气候(2分) |
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
2 |
|
|||
噪声(1分) |
教室不受音乐室等外界环境干扰 |
1 |
|
|||
监测报告有效 |
※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2年) |
1 |
|
||||
六、生活环境卫生管理(9) |
厕所(3分) |
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室内厕所有洗手设备 |
2 |
|
|
|
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 |
※※ |
|
||||
无蝇、蛆,无异味 |
1 |
|
||||
学生宿舍 (6分) |
男、女生宿舍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
1 |
|
|
||
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1 |
|
||||
保证学生一人一床 |
1 |
|
||||
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
1 |
|
||||
宿舍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
1 |
|
||||
有卫生管理制度 |
1 |
|
||||
七、公共 场所 卫生 管理(10分) |
游泳馆(4分) |
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 |
|
|
|
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 |
1 |
|
||||
有卫生管理制度 |
1 |
|
||||
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定期清洁消毒、无异味 |
1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
体育馆(2分) |
馆内环境清洁卫生,禁止吸烟 |
1 |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
图书馆(2分) |
馆内采用湿式清扫,保持馆内整洁,禁止吸烟 |
1 |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2分) |
新风来自室外,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回风口有防鼠、防尘等防护设施 |
1 |
|
|
||
机房过滤网、空调出风口等无积尘,有清洗记录 |
1 |
|
||||
八、学校 食品 安全 管理 (20分) |
学生食堂(15分) |
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得15分;B级,得12分;C级,得9分 无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得0分。 |
|
|
|
|
超市 (食杂店)(5分) |
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12个月内没有受到过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得5分; 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在12个月内受到过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得3分; 无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得0分。 |
|
|
|
||
因校方责任发生集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
※※ |
|
||||
合理缺项项目总分______分 管理应得分______分 管理实得分______分 标化后得分_____分 |
||||||
注:1.※为重要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本项目不得分。 2.※※为关键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直接评价该校为学校卫生不合格学校。 3.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减掉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应得分=100-合理缺项项目总分。 如缺少学生宿舍,总分值中应减掉学生宿舍的单项分值。标化后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的总和/应得分)×100。 4.教室环境卫生管理项目中各指标得分应为抽样检查教室数的平均分,普通高等院校和托幼机构不参加此项评价。 5.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医学院校毕业或已获得医士(护士)以上职称者,以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为主要职责,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6.管道分质供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需要改善水质的集中式供水(或其他与生活饮用水水质相近的水源水)作进一步的净化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管道输送,供直接饮用的饮用水。 |
附件2
广东省学校卫生监测评价记分表
学校名称: |
负责人: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抽样监测教室数: |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90分) |
评价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实际得分 |
|||
单项 |
合计 |
||||||
生活饮用水监测(10分) |
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及当地根据水源水质实际情况增加的其他项目 |
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整项不得分 |
8 |
|
|
||
监测频率符合当地规定要求 |
|
2 |
|
||||
教室 环境 卫生 监测 (60分) |
人均面积 (10分) |
小学 ≥1.36m2 、1.15m2-1.36 m2 、<1.15m2 |
≥1.36 m2 得满分 1.15m2-1.36m2 得5分 <1.15m2 不得分 |
10 |
|
|
|
中学 ≥1.39m2 、1.22m2-1.39m2 、<1.22m2 |
≥1.39 m2 得满分 1.22m2-1.39m2 得5分 <1.22m2 不得分 |
||||||
课桌椅分配符合率 (10分) |
≥80 %、79%-40 %、<40 % |
≥80 % 得满分 79%-40 % 得5分 <40 % 不得分 |
10 |
|
|||
黑板(10) |
尺寸≥1m×3.6m(小学) ≥1m×4.0m(中学) |
弧形黑板的长度按照玄长测量 |
5 |
|
|
||
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 0.8-0.9m(小学) 1.0-1.1m(中学) |
不在此范围不得分 |
3 |
|
||||
反射比0.15-0.2 |
≥0.2 不得分 |
2 |
|
||||
教室采光(10分) |
采光系数≥2.0% |
<2.0% 不得分 |
4 |
|
|
||
窗地面积比 ≥1:5 |
<1:5 不得分 |
4 |
|
||||
后(侧)墙壁反射比0.7-0.8 |
<0.7 不得分 |
2 |
|
||||
教室照明(10分) |
课桌面照度≥300Lx 、课桌面照度200Lx-300Lx、课桌面照度<200Lx |
≥300Lx 得满分 200Lx -300Lx 得3分 <200Lx 不得分 |
5 |
|
|
||
灯桌间距≥1.7m |
<1.7m 不得分 |
2 |
|
||||
黑板面照度≥500Lx |
<500Lx 不得分 |
3 |
|
||||
微小气候(4分) |
二氧化碳≤0.15% |
>0.15% 不得分 |
2 |
|
|
||
室温16℃以上(冬季采暖地区) |
<16℃ 不 得 分 |
2 |
|
||||
噪声(4分) |
外环境对普通教室产生的噪声≤50dB |
>50dB 不得分 |
2 |
|
|
||
两排教室相对长边距≥25m |
<25m 不得分 |
2 |
|
||||
监测频率为每2年1次(2分) |
一项未测 不得分 |
2 |
|
|
|||
生活 环境 卫生 监测 (8分) |
厕所(4分) |
每蹲位≤40人 (男生) |
>40人 不得分 |
1 |
|
|
|
每蹲位≤13人 (女生) |
>13人 不得分 |
1 |
|
||||
0.6米长小便槽≤20人 (或20人设1个小便斗) |
>20人 不得分 |
1 |
|
||||
小学厕所蹲位宽度≤18㎝ |
>18㎝ 不得分 |
1 |
|
||||
学生宿舍(4分) |
人均使用面积≥3.0m2 |
<3.0m2 不得分 |
2 |
|
|
||
盥洗室门与居室门间距离≤20m |
>20m 不得分 |
2 |
|
||||
公共 场所 卫生 监测(12分) |
公共浴池(4分) |
池水浊度≤30度、室温25℃、照度≥50Lx、 二氧化碳≤0.15% |
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整项不得分 |
3 |
|
|
|
监测频率1次以上/年 |
|
1 |
|
|
|
||
游泳馆 (4分) |
池水细菌总数≤1 000个/mL、大肠菌群≤18个/L、混浊度≤5度、余氯0.3-0.5㎎/L、 空气细菌数(撞击法)≤4 000 CFU/m3、 二氧化碳≤0.15% |
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整项不得分 |
3 |
|
|
|
|
监测频率1次以上/年 |
|
1 |
|
|
|
||
体育馆 (2分) |
可吸入颗粒物≤0.25㎎/m3、室内温度≥16℃、 空气细菌数 (撞击法)≤4 000 CFU /m3、 二氧化碳≤0.15% |
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整项不得分 |
1 |
|
|
|
|
监测频率1次以上/年 |
|
1 |
|
|
|
||
图书馆 (2分) |
室内温度≥20℃、照度≥300Lx、噪声≤50dB、 空气细菌数(撞击法)≤2 500 CFU/m3、 二氧化碳≤0.10% |
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整项不得分 |
1 |
|
|
|
|
监测频率1次以上/年 |
|
1 |
|
|
|
||
合理缺项项目总分______分 监测应得分______分 监测实得分______分 标化后得分_____分 |
|||||||
注1:普通高等学校不参加教室环境卫生监测评价。 注2: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减掉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监测应得分=100-合理缺项项目总分。如缺少学生宿舍,总分值中应减掉学生宿舍的单项分值。标化后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的总合/应得分)×100。 |
附件3
广东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__市 汇总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类别 |
辖区学校总数 |
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学校 |
|||
合计 |
优秀学校 (A级) |
合格学校 (B级) |
不合格学校 (C级) |
||
普通中小学 |
|
|
|
|
|
中等职业学校 |
|
|
|
|
|
普通高校 |
|
|
|
|
|
合计 |
|
|
|
|
|
附件4
国家学校卫生相关标准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31177-2014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
GB 28231-2011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
GB 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 8772-2011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GB 16134-2011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
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GB 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9258-2003 紫外线消毒灯
GB 18235-2011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9298-2003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 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 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8-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 18205-2012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GB/T 17223-2012中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要求
GB/T 18206-2011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
GB/T 26343-2010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
GB/T 3976-2002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GB/T 17225-1998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
GB/T 17226-1998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T 5699-2008采光测量方法
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附件5
中文博彩平台2015年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试点学校名单
学校类别 |
2015年试点学校名称 |
小学(3所) |
罗阳五小(含南校区) |
罗阳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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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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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3所) |
实验学校 |
罗阳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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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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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3所) |
中文博彩平台中学 |
华侨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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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师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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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校(1所) |
中文博彩平台中专 |
备注:2016-2019年试点学校名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选取后于每年3月份会同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