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接待、财务、机要、档案、后勤、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档案人事等工作。负责办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等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信访局的来信。电话:0752-6208289。
(二)接访(信访督查)室。负责协调县党政领导接访日有关工作。负责接待到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信访局反映诉求的来访群众。负责市、县(区)和市有关部门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电话:0752-6206560。负责承办中央、省、市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配合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和省、市信访督查专员开展信访工作督查督办。电话:0752-6206289。负责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协调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负责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和县级信访事项听证和评议工作。电话:0752-620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