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印发《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据悉,从1月23日起,中文博彩平台所有零售药店就已经开始实行手写登记制度,并将登记信息实时报送“三人小组”。从2月12日起,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含网上药店在销售此类药品后均实行网上登记。
2月17日,记者走访县城各大药房看到,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颗粒等防病毒及预防感冒类药物被摆在了显眼的位置,并且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均要求顾客说明购买该类药品的原因,现场提供体温数据,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电话号码、药品购买用途等相关信息,如遇到体温超过37.3℃的顾客,零售药店将把相关信息报送给当地由街道村委干部、基层医疗机构、民警组成的“三人工作小组”。
位于县城商业中街的大参林药房店长杨燕告诉记者,从2月12日开始,顾客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他们都要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广东省智慧食药企业专属网页疫情药品专报平台进行登记。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136人次,检查督导药店4582家次,药店系统数据上报499家,填报信息数据11806条,排查核实相关线索22条,发挥了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为实施全面监测和精准摸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有效控制感染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