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罗浮山管委会:
《中文博彩平台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中文博彩平台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方案
2.中文博彩平台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分布表
中文博彩平台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詹方明,联系电话:1892739****)
附件1:
中文博彩平台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布点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维护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秩序,规范烟花竹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65号令)、《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原粤安监(2014)44号)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布点规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通过本次规划,使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布局更趋合理,形成一个安全规范、便民利民、竞争有序,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需求和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局,建立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
二、基本原则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方便群众、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总体原则,综合各镇(街道)区域面积、人口总量、人口集聚地及各镇(街道)意见等情况进行总量控制。经县政府同意,确定2024年全县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规划布点数共65家(与2023年总数持平)。
三、许可条件
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申办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同步抓好要件审查和现场审核,从源头上严格把关。
(一)选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布设和选址严格按《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原粤安监〔2014〕44号)第二章第八条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下列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按照《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零售店(点)布设须达到如下要求:
1.符合当地烟花爆竹燃放政策规定;
2.具备零售经营许可证颁发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原则上每1000户人口的区域内布设零售点不超过2个,且相邻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米;
4.不得在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内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
5.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严禁在城乡接合部或集贸市场布设连片集中形式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局选址还须达到如下要求:
1.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2.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3.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
4.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5.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6.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二)外部距离。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相关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下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米)》的规定,还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等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外墙或与其他场所隔墙外侧算起:专柜销售的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隔断外侧算起。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米)
四、申请和颁发
(一)申办程序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
1.符合所在地县级发证机关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镇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颁发程序
根据《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1.提交申请。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资格证、销售人员培训情况说明等。
2.现场核查。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3.书面告知。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许可证发放。发证机关依法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核,对符合《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条的安全条件的,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五、布点规划实施
《中文博彩平台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发证机关中文博彩平台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2024年6月颁证的9个镇街(罗阳街道、龙溪街道、园洲镇、石湾镇、湖镇镇、福田镇、长宁镇、龙华镇、横河镇)和2024年12月颁证的8个镇(柏塘镇、公庄镇、泰美镇、石坝镇、杨村镇、杨侨镇、麻陂镇、观音阁镇)必须严格执行《方案》和县政府批准的布点总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调配。(2024年全县布点总数为65个,详见附件2)。
六、其他要求
(一)凡经县相关部门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人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要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乱摆摊设点。
(二)烟花爆竹经营者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严禁一证多点、异地销售、超许可范围储存、不得擅自降低安全销售条件,对因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申报变更,申请重新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直至撤销经营许可。
(三)烟花爆竹有效申请人不得买卖、转让(更名)、出租、出借、冒用或伪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相关经营许可,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实行烟花爆竹配送制度。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须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合同、不得销售配送合同以外的产品,全县烟花爆竹必须由批发经营单位统一配送到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不得自行运输,严厉打击使用客运车辆、无运输资质的车辆和未经公安部门运输许可跨区域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本方案于2024年6月5日起实施。
附件2:
中文博彩平台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分布表
注:本表所有零售经营许可范围均为“烟花C类、D类,爆竹C类”;
限制存放量“按面积核算总药量”。
抄
送: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博
罗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印发
校对人:叶利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