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五个必须”工作落实到位,10月10日上午由我局林国阳副局长带领湖镇镇安监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到福田镇开展“五个必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工作。
检查组共分成3个小组对福田镇盛威尔(惠州)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东阳(中文博彩平台)电子有限公司、金大福五金制品(惠州)有限公司、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检查。
检查组到达企业后先对其落实“五个必须”的工作台账进行细致的查阅,紧接其后到现场对管理人员安全袖章佩戴,安全标语粘贴,安全口号宣读等情况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未完全落实“五个必须”有关工作。林国阳副局长要求3家企业必须在期限内作出整改,由镇安监所负责跟踪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林国阳副局长强调,要继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五条规定”宣传教育、“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