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惠州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博安监[2017]124号文件精神,我局执法人员对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下达1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