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上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局行政审批股执法人员组织专家对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的龙华镇某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要求企业期限内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