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党员团员责任岗”创建活动通知》(博委办发电〔2018〕23号)相关要求。5月11日(星期五),县安全监管局党员干部到责任片区(桥东四路、百花巷、德智巷)开展“党员责任岗”活动,对责任片区进行清扫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