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及收费行为,夯实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基础,推进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价格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2月21日上午,县医保局在长宁镇中心卫生院开展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示范点”建设督导检查并召开了现场工作会议。
会上,长宁镇中心卫生院就该院如何开展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价格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作了汇报。“示范点”建设专家组针对前期收集到的价格管理方面的数据进行了现场点评,并对该卫生院的物价管理制度建设、收费数据维护、收费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
专家组一行还与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并现场考察了价格公示、华美泰系统数据维护等情况。通过实地考察与前期的数据核查相结合,对卫生院的价格规范化管理提供全方位指导。
从检查情况来看,长宁镇中心卫生院利用门诊大厅电子滚动屏不间断地播放通知,公示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或布置展板,公示价格。同时专家组在检查中发现长宁镇中心卫生院未在住院部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牌,现场进行了指导和纠正。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既可全面提高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物价管理水平,做好价格“示范点”建设工作,也可提升群众的就医满意度。对规范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基层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督导组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工作查漏补缺,不断加强物价收费等管理,规范医疗收费;二是抓重点、用减法。针对医疗价格突出的问题,创新价格规范化管理模式,实现价格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总结提升。认真总结提炼,完善规范,形成可推广操作的建设模式,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