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市住建局谢民副局长及住房科一行6人到我县开展2020年住房保障调研督导工作。
调研督导组首先听取了我县关于《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19-2020年)》的落实情况、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及使用情况、历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调研督导组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表示认可。
随后,与会人员针对住房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如信息系统的具体上线运作问题、县直公房、公租房空置的整改等问题。同时,探讨了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资金来源问题,根据《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当地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等九大类。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住房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