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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8 16: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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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生产、管理、使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惠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防止各种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各人民防空工程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积极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增强防灾抗灾的能力,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季节特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实施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时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发文即日起至9月底。731之前为各县(区)人防办和各人民防空工程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自查时间,8130日为市人防办检查督查时间,9115日为各单位整改时间,9159月底为复查总结阶段。

    (二)检查内容:各县(区)人防办和人民防空工程生产、管理、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在731之前,对所属人防工程和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不足,防洪排涝能力差等问题,有无违规使用明火和电气操作,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或腐蚀性物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破坏人防设施设备等严重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的行。对存在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有关要求

    各人民防空工程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切实负起生产安全的主体责任,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到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技防(防抢、防盗)、消防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组织清查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发现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时,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排除。同时,要配足配强人民防空工程技防、消防的力量,切实落实各项生产安全防范措施。当前,正值雨季,各人防工程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防洪防灾应急预案,备足相关材料,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安全。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从根本上消除我市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的隐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希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迅速组织施实。

 

 

 

 

       

                             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7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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