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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6 16: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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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防办,人防工程设计单位,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和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防〔201218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范围内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图实施范围及时间

    2013101起,全市范围内实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审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只进行人防专项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资质及时限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取得国家人防办认定的执业资格,未取得国家人防办认定执业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一律不得从事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防空地下室审图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备案制度及信息变更

我市对外地注册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实行信息备案制度。凡取得国家人防办认定执业资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在我市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前,到市人防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经备案的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未经备案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在我市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

    县(区)人防主管部门在受理人防工程报建业务时,应查验进入本市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和备案情况,不得承办未经本市备案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

        四、报建程序和施工图审查意见审批权限

    人防工程报建时,建设单位按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设计要点,委托人防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设计,依照人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方案图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广东省惠州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规定的审图时限出具《广东省惠州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报告书》)。报建单位必须按人防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报送《审批表》和《报告书》。人防主管部门将《审批表》和《报告书》作为人防工程报建、验收必备材料。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大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审批;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由省级人防主管部门审批;防空地下室项目的人防专项审查意见由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

        五、管理及要求

    (一)人防工程施工图审图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必须按人防工程相应规范要求审查施工图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审查人员、技术人员和法人代表在审查报告的签字制度,在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上盖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专用章,并对审查过的图纸承担技术质量责任和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有偿服务,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

    (二)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人防施工图审查工作,按要求报送完整和规范的各类报表和资料,并对报送的审查图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按国家规范要求编制设计合格的图纸,应对提交的报告、设计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不合格图纸应重新设计送审。

    (四)人防主管部门采取定期和年度抽查方式对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撤消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施工图审查意见,直至撤消该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备案资格。

 

    附件:

    1、广东省惠州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批表

    2、广东省惠州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3、广东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防〔2012187号)

 

 

 

 

 

 

                    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9月24

附件下载:

附1附2施工图设计报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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