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具有预定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室。在房屋中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度1/2的地下室。
人员掩蔽工程: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掩蔽的人防工程。
配套工程:系指战时的保障性人防工程(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存、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通干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工程)。
主体: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门。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门。
防护单元: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间空。
抗爆单元:在防空地下室(或防护单元)中,用抗爆隔墙分隔的使用空间。
临空墙:一侧直接受空气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为防空地下室内部的墙体。
口部:防空地下室的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它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口部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外的部分,如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和竖井、防护门以外的通道等。
室外出入口: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外的出入口。
室内出入口: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内的出入口。
防护密闭门: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密闭门:能够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密闭通道: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并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染毒情况下,通道不允许人员出入。
防毒通道: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在室外染毒情况下,通道允许人员出入。
人防有效面积(即使用面积):能供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其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
掩蔽面积: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有效面积。其值为扣除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室内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厕所、洗漱室等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