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物业管理区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物业小区安全风险防范,4月20日下午,县住建局联合石湾镇政府城市和道路建设服务中心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联合检查组对石湾镇嘉豪御景城、聚龙天誉湾的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台账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的微型消防站检查存在疏漏,如防毒口罩过期未更换、过期灭火器存放不当等。检查组立即要求企业加强对微型消防站内消防器材的检查,并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双人双岗值班制度,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
随后,检查组在石湾城建中心召开石湾镇物业区域“五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石湾37个物业小区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我局要求企业按照《关于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区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博住建函〔2023〕427号),夯实物业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巡查制度;开展节前消防安全隐患、高空坠物、防汛防风的隐患排查,加强有限空间及高空作业安全防范工作,落实自查自纠;节前企业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小区积极宣传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规及各类安全知识,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
会后,我局向企业发放了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督促企业加强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对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依法依规开展物业区域管理工作。
供 稿:住房股 苏美玲
摄 影:住房股 朱捷浩
一 审:住房股 张 璇
二 审:办公室 刘 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