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消除“黑气”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关于开展打击“黑气”联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2023年5月31日,根据摸排线索和群众举报,县住建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柏塘镇政府组成打击“黑气”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打击燃气非法经营联合行动。
联合执法检查小组根据摸排线索在柏塘镇查处2处非法经营液化气“黑气”点,经现场调查,经营者在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也无任何安全资质的情况下,进行瓶装燃气经营,存在安全隐患。依法扣押15kg实瓶3个,15kg空瓶19个,5kg实瓶1个,并就近转移至有资质的液化气站保存处理。该案件目前已交由柏塘镇政府作进一步处理。
燃气“黑点”无证经营,游离于监管之外,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整治力度,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问题无死角。对于违法运输、充装、使用“黑气”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全力打击“黑气”消除安全隐患,筑牢燃气安全防线,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供稿、摄影:市政股 陈俞廷
一审:市政股 陈志军
二审:办公室 刘 祺
三审:办公室 尹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