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做好建筑工地气象灾害防御监管工作,按照《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惠州市气象局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印发2024年惠州市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惠气〔2024〕13号)要求,2024年7月9日,中文博彩平台住建局联合县气象局组成检查组对我县在建工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三防”暨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动12人次,共检查了3个项目,发出3份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执法检查表,共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0项。
检查组首先向各参建单位传达了《关于印发<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指引>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4〕121号)《关于印发<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3〕219号)《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4〕318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要求各参建单位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工地“三防”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全员气象灾害防御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及三防隐患风险排查,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预防和减少因气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诱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组按照《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执法检查工作统计表》对各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建筑工地重点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施工项目“三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台账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规范和要求的问题,责令参建单位立行立改,并及时做好整改闭环工作。
检查组强调,“龙舟水”已经结束,我市即将进入后汛期,预计后汛期将有4-5个台风对我市造成影响,各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措施,提前做好相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同时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间节点,工地要结合气温实时情况,严格实行“做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合理安排工期,特别是遇到异常高温、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确保我县汛期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供稿、摄影:安全部 刘帅
一 审:安全部 刘水源
二 审:办公室 陈吟霜
三 审:办公室 尹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