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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兴合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2-11 09:1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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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兴合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罗阳镇浪头村三村、荷岭村、石古岭村、新村村、四村(土名)地段的多块土地,国土证号分别为博府国用(2011)第010681、010682、010683号、(2012)第010563、010562号、(2014)第0100019、(2012)第010560、010561号、(2014)第0100018号。原中文博彩平台规划局于2007年5月出具上述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总用地面积231313,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8。

2010年11月4日,县政府批准了《中文博彩平台城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述规划对原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了调整,一是提高了部分用地的容积率,二是规划市政道路占用了惠州兴合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用地,三是由原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现惠州兴合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现根据《中文博彩平台城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规定,编制《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如下:

地块一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计容用地面积34508(可用地面积30730、道路用地面积3778),可用地面积3073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计容建筑面积≤62114.4,商业建筑面积≤5%,建筑层数≤33层,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30%。

地块二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计容用地面积196805(可用地面积157913、道路用地面积38347、收回用地面积545),可用地面积158458,容积率分别为2.2、≤1.8、≤1.8,建筑密度≤30%,计容建筑面积≤417414.2,商业建筑面积≤5%,建筑层数≤34层,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30%。市政道路占用部分建设单位须无偿提供给政府作为市政道路用地,建设单位须完善国土手续后方可按本告知书进行规划报建。

该《告知书》于2018年2月7日经十六届县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次(2018-2次)会议审议,会议原则同意惠州兴合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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