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莞从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来函申请办理位于从莞高速公路惠州段联和服务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根据《福田镇总体规划(2015--2030)》,该用地为从莞高速公路联和东、西两服务区加油站用地。
现编制《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如下:
地块一: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计算指标用地面积7724㎡,可用用地面积7724㎡,计容建筑面积≤7724㎡,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米。
地块二: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计算指标用地面积7079㎡,可用用地面积7079㎡,计容建筑面积≤7079㎡,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米。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总工室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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