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欧士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办理位于泰美镇新星村永新小组创新路东边的厂区总平面方案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惠州欧士捷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现送审方案由3栋5F厂房,1栋6F办公楼和1栋6F宿舍楼以及地下消防水池等建筑组成,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8700㎡,总建筑面积37716㎡,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7491㎡(其中厂房一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1302㎡、厂房二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003㎡、厂房三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740㎡、宿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231㎡、办公楼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200㎡、门卫室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建筑占地面积7218.5㎡,容积率2.01,建筑系数38.5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6.99%(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占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7.78%),绿地率18.80%。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2-662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