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英日化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来函申请出具来函申请出具位于泰美镇板桥工业区金龙路(良田)西边(土名)的博府国用(2006)第080028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该用地拟转让给伟英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根据《中文博彩平台泰美镇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现编制《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如下:
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700.0㎡,可用用地面积5650.38㎡,计容用地面积5700.0㎡,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700.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20%),绿地率≤20%。
本《告知书》已按规定程序于2018年5月18日第十六届县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4次)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有关该告知书的详细信息,可在中文博彩平台(http//www.lowongankerja-keluarnegeri.com)、县住建局大院内规划公示栏或我局总工程师室查询。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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