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朱丽君提出办理位于罗阳镇九村社区上园卢屋经济合作社位于坝尾报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朱丽君住宅楼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拟批建四层。地块面积100平方米,建筑占地100平方米,东西开间10米,南北进深10米,二至四层阳台向南面挑出1.2米,总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层高:一层为4.2米,二层为3.2米。(详见附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向总工室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