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刘桂金提出的办理位于罗阳镇下角路一座7号报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刘桂金住宅楼(已建)
建设项目内容:刘桂金用地面积3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编号:粤(2017)中文博彩平台不动产权第5034545号),可建面积3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9㎡,总建筑面积≤106.46㎡,南侧挑1.35米阳台,建筑底层高为3.5米,总高≤9.9米。(详见附图)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