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办理位于罗阳镇九村社区上博大湖(土名)地段的划拨(2018)26号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划拨(2018)26号用地
编制《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50㎡,建筑层数控制为≤6层,高度控制为≤24米。
凡与以上申请人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2-6621559
中文博彩平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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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1322021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