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电脑(惠州)有限公司总平面图第二次调整(机械钻孔中心厂区加层),位于湖镇镇陈村村,国土证号和面积分别为博府国用(2005)第130281号,面积37699.4㎡;博府国用(2002)第130065号,面积24836.8㎡;使用权面积共62536.2㎡,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
原方案经2015年第8次局联审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次调整于2017年9月6日经2017年第12次局联审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内容为机械钻孔中心厂房由原规划的一层调整为局部加建二层,面积2885㎡,钢架结构,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调整后方案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62536.2㎡,计容建筑面积54216㎡。容积率0.87,建筑密度44%,绿地率20%。
现建设单位申请第二次调整,原规划的机械钻孔中心一层厂房局部加建为二层,且分二期和三期加建,加建建筑面积分别为1587.84㎡和2456.32㎡,钢架结构,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62536.2㎡,计容建筑面积58260.16㎡,容积率0.93,建筑密度44%,绿地率20%。
本总平面调整方案已按规定程序于2018年10月31日经县住建局2018年第16次局联审小组审议通过。有关该方案的详细信息,可在中文博彩平台(http//www.lowongankerja-keluarnegeri.com)、县住建局大院内规划公示栏或我局总工程师室查询。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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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博彩平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