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石湾镇三妹商店提出办理位于石湾镇永石大道(牛头洲路)东侧的厂区总平面方案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石湾镇三妹商店厂区总平面方案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方案由1栋4层厂房(A)、1栋1层厂房(B)、1栋4层员工宿舍楼以及1栋1层配电房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可用地面积15824.66㎡,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6495㎡,总建筑面积14473.43㎡(其中员工宿舍建筑面积3100.63㎡、厂房A建筑面积4084.8㎡、厂房B建筑面积7124㎡、配电房计容建筑面积164㎡),计容积率面积21597.43㎡(其中员工宿舍计容建筑面积3400.63㎡、厂房A计容建筑面积4084.8㎡、厂房B计容建筑面积14248㎡、配电房计容建筑面积164㎡),建筑占地面积8926㎡(其中员工宿舍占地面积728㎡、厂房A占地面积910㎡、厂房B占地面积7124㎡、配电房占地面积164㎡),生活及公用设施用地比例为4.4%(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14.4%),建筑系数54.11%,容积率1.31,绿地率12.8%,地面停车位50个。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二级。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2-6621559
中文博彩平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