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金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博府国用(2008)第210133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申请,地块位于龙溪镇龙岗村第二小组岗头湖(土名)地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博府国用(2008)第210133用地
根据《中文博彩平台龙溪街道办龙岗村岗头湖地块规划调整》,编制规划设计条件(草案)如下:详见用地建设经济指标一览表
地块原《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为2007(储备)33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总建筑面积27982.6㎡,层数13层,高度42米,绿地率30%。
凡与以上申请人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何兰湘
联系电话:0752-6621559
中文博彩平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