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对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交易中心提供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招标投标备案制度,对招标投标或者其委托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后,负责对中标者提供的招标投标报告进行审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后,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执法责任范围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二、执法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对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交易中心提供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服务进行监督;建立招标投标备案制度,对招标投标或者其委托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后,负责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投标情况报告进行审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后,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三、执法目标
(1).审查招标申请书。
(2).审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3).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4).确认中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主任:
一、主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三、负责协调招标办和局相关股室之间的业务联系。
四、组织招标办全体人员依法落实岗位责任制。
五、负责股室的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
一、协助主任工作。
二、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监督。
三、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文件和材料的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查。
四、负责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投标情况报告进行审查。
五、负责对中标后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六、负责调解招投标获得的纠纷,纠正、处罚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招投标统计报表及招投标备案和资料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