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建筑业企业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和呈报工作;负责县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施工、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生产统计报表汇总工作;协助施工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信访维稳工作。
建筑市场管理股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执法责任范围:
全县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二、执法职责:
(一)负责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
(二)负责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
(三)办理本县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外出承接工程的有关手续;
(四)办理县外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驻惠的有关登记手续;
(五)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以及处理违章施工行为;
(七)负责县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和竣工验收登记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建筑业企业生产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目标
(一)全县建设工程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得到规范管理,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二)确保工程质量,全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杜绝一般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施工死亡控制指标控制在省建设厅、市、县安委会要求的范围内。
(三)建筑行业的执法制度健全,依法依规对我县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建筑市场管理股岗位责任制
股长
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股的全面工作,当好局主管领导的参谋,督促和检查建筑市场管理股依法行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副股长
一、负责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初审工作;
二、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验收登记工作;
三、负责建筑业企业生产统计报表汇总工作;
四、负责指导建筑业企业协会对优良样板工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推荐上报工作;
五、负责做好股室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案及有关信息上报等内务工作;
六、负责股室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股长
一、负责建筑业企业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和呈报工作;
二、负责拟订建筑施工、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办理建筑业企业的信用信息登记工作;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有关问题,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日常的信访维稳工作;
六、负责协助施工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七、负责股室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股级干部
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现场验收工作;
二、负责股室日常文件收发、起稿、存档等工作;
三、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有关问题,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负责股室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员
一、负责股室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年检等工作,是车辆的专职驾驶员;
二、负责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制,督促持证上岗人员到位履行管理责任;
三、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含半年、年终的检查、不定期检查);
四、负责协助日常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负责股室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员
一、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管理登记、协调工作;
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含半年、年终的检查、不定期检查);
三、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前期现场查勘工作;
四、负责股室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员
一、负责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制,督促持证上岗人员到位履行管理责任。
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含半年、年终的检查、不定期检查);
三、协助施工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股室里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