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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股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06-11 08:5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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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的管理,编制燃气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燃气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审查并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和其他燃气设施建设的审核;负责燃气安全管理的协调、组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协助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燃气管理股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执法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二、执法职责

(一)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的管理,编制燃气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燃气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查和管理;

  (四)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审查并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六)负责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和其他燃气设施建设的审核;

(七)负责燃气安全管理的协调、组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八)协助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三、执法目标

全面发挥燃气管理的职能作用,规范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执法管理和行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增强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用气环境氛围,保障我县燃气行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规范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杜绝燃气经营企业违规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燃气设施监管,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四)打击无证经营、跨区经营等行为,打造安全用气环境。

 

燃气管理股岗位责任制

 

股长

一、负责燃气管理股全面工作;

二、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抓好燃气行业管理各项工作落实;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股长

一、协助股长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县燃气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燃气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消防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规范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四、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审查并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负责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和其他燃气设施建设的审核。

 

股级干部

一、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燃气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查和管理;

三、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四、负责燃气安全管理的协调、组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办事员

一、负责文件收发与归档工作;

二、协助做好建立和规范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工作;

三、协助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四、负责电话投诉与咨询登记、接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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