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责任范围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核发和年审工作。
二、执法职责
(一)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负责核发或呈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企业资质年审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法目标
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抓好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住房与房地产股岗位责任制
股长
一、主持住房与房地产股全面工作。
二、带领与组织全股室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做好房地产资质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局领导交办的任务。
副股长
一、协助股长做好股室各项工作。
二、协助股长完成股室业务相关文件的起草、答复等。
三、完成房地产企业资质办理预审工作。
办事员
一、完成房地产企业资质办理预审工作。
二、完成房地产企业资质年检通知及房地产相关调查统计工作。
三、完成房地产企业主要岗位人员培训通知工作。
四、完成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