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市罗浮康泰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办理位于长宁镇水边村(土名)地段的厂区总平面方案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罗浮山中医药产业项目厂区总平面方案
建建设项目内容:现送审总平面方案由十栋多层厂房、四栋多层宿舍楼、一栋多层科研楼组成,技术经济指标为如下:用地面积110023.48㎡,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10023.48㎡,建筑基底面积43574.57㎡,总建筑面积172036.39㎡,计容建筑面积170536.39㎡,不计容建筑面积1500.00㎡,宿舍楼基底面积6979.57㎡(占用地面积的6.34%),宿舍楼建筑面积32818.37㎡(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9.24%),建筑密度39.60%,容积率1.55,绿地率20%,园区内共停车位593个,其中地面593辆、地下0辆。厂房及仓库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方案调整的详细信息,可在中文博彩平台(http//www.lowongankerja-keluarnegeri.com)、我局查询。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2-6260623
附件:关于惠州市罗浮山中医药项目总平面方案的公示-Layout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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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