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3执恢1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黄增喧位于罗阳镇博义路八担种倒角(土名),证号为博府国用(2011)第011031号的土地使用权份额归胡宪阳,因原件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中文博彩平台自然资源局
2021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