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提出办理位于罗阳街道北门路114、116号地段已建设1栋(4F)建筑总平面方案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建筑总平面方案
建设项目内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现送审补办总平面方案,地块已建设1栋(4F)建筑,总平面图方案经济指标为:可用用地面积为344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3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7.16㎡,建筑占地面积288.03㎡,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897.16㎡,建筑密度83.6%,容积率2.61。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2-6260623
附件: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建筑的公示)-布局1.pdf
中文博彩平台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