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水之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办理惠州水之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总平面调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惠州水之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总平面调整。
惠州水之乐科技有限公司报审的厂区位于公庄镇峡石坳,《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博府国用(2013)第50024号,用地面积:100990㎡,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公庄地字4413222013-0017号,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13年7月4日经十五届县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三次(2013-4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地挂牌编号为博国资(用地)挂字[2013]5号。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00990㎡,可用面积为100990㎡,计容用地面积为100990㎡,容积率≥0.8,生活及公用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密度≥30%,计容总建筑面积≥80792㎡,建筑层数控制为≤6层,高度控制为≤24米,绿地率≤20%。
原方案中厂房A、C、G、F栋厂房,1栋5F宿舍楼E,1栋1F电房、1栋5F的办公楼按总平面方案建设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由于发展的需要,现要求调整:宿舍区保留宿舍楼A、宿舍楼B、宿舍楼E,其余调整为1F钢构厂房K和1F钢构厂房J,原预留用地修建了1F钢构厂房E;原5F厂房H和露天试验场调整为现1F钢构厂房H,原5F厂房D和原5F厂房E改为1F钢构厂房D,原5F厂房B改为1F钢构厂房B,原山体绿化区拟建1F钢构厂房L。
调整后总平面方案由1栋5F办公楼(已建已办手续);2栋5F宿舍A和宿舍E(已建已办手续)、1栋6F宿舍B;2栋5F厂房A(已建已办手续)和5F厂房C(已建已办手续);2栋1F钢构厂房F(已建已办手续)和厂房G(已建已办手续);5栋1F钢构厂房H、D、B、K、J组成。方案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用地面积100990㎡,总建筑面积91507.9㎡,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5287.9㎡,建筑占地面积50495.0㎡,容积率1.24,建筑系数50.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比例1.8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1.23%,绿地率15%,停车位364个。厂房H、D、B、K、J、L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6260623
附件:惠州水之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总平面调整公示-Mo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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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