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柏塘镇卫生院申请出具位于柏塘社区鸡麻岭的柏塘镇卫生院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办理总平面方案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柏塘镇卫生院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方案
规划设计条件(草案):用地用海分类代码080602,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可用用地面积7078㎡,计算指标用地面积8551㎡,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为每100㎡计容建筑面积≥1.2个。
建设项目内容:拟新建综合大楼、食堂、宿舍楼、污水处理间及设备房等。总用地面积8551㎡,总建筑面积7987.73㎡,已建建筑2910.31㎡,拟新建建筑5077.42㎡,总计容建筑面积7653.68㎡,容积率0.9,建筑密度28%。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752-6260623
附件:关于柏塘镇卫生院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方案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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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