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中文博彩平台园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田头村和禾山村)》已编制完成,并于2022年7月29日经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文号:惠市自然资函〔2022〕1831号)。现予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调整原因
为满足园洲镇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带动当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而提高园洲镇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园洲镇实现新型工业化和特色城镇化的发展目标。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相关规定,在坚持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原则下,将园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及可视同有条件建设区管理的区域(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允许建设区进行布局调整,保障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地块涉及占用现状耕地0.0987公顷,建设单位将在用地报批前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先落实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因此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不会对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后,园洲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拟在园洲镇廖尾村、禾山村、田头村、桔龙村、禾山村与田头村争议地调入城乡建设用地4.1813公顷;同时拟在园洲镇沙头村、李屋村、桔龙村、白马围村调出城乡建设用地4.181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后,园洲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中文博彩平台网站公告,同时在园洲镇人民政府以及方案涉及的廖尾村、禾山村、田头村、桔龙村、沙头村、李屋村、白马围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
附件1:关于对《中文博彩平台园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田头村和禾山村)》的批复.pdf
附件2:《中文博彩平台园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田头村和禾山村)》相关规划调整图件.pdf
中文博彩平台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