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广东大红马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出的办理该公司位于园洲镇深沥村飞机场(土名)地段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大红马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
申请建设项目规划情况:
广东大红马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审的厂区位于园洲镇深沥村飞机场(土名)地段 ,项目国土证号为博府国用(2014)第190375、190415号,用地面积分别为13633㎡、117830㎡,总用地面积131463㎡,用途为工业用地。博府国用(2014)第190415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18年7月12日经十六届县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三次(2018-5次)会议讨论通过,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117830㎡,计容建筑面积≥117830㎡,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原方案于2014年1月15日经原住建局2014年第1次联审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最终调整方案于2021年12月13日经我局2021年第11次局联审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调整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如下:用地面积为131463㎡,建筑占地面积77427.42㎡,总建筑面积237534.5㎡(计容建筑面积287491.1㎡),建筑系数58.9%,容积率2.19,绿地率11.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1.93%(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为3.56%,),停车位223个,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现因生产需要,申请再次调整总平面方案,具体调整内容为:
1.取消5#、7#、9#、11#、13#、18#厂房,调整为18#仓库(1层、高14米);
2.将15#、17#厂房(8层)合并为1栋2层厂房,编号为15#厂房;
3.19#厂房由5层调整为10层,建筑占地面积由2282.5㎡调整1414.05㎡,建筑面积由11412.5㎡调整为14139.5㎡;
4.办公楼(A、B座)名称更改为综合楼(A、B座),单体指标不变。
调整后,总平面方案技术经济指标如下:用地面积为131463㎡,建筑占地面积78274.74㎡,总建筑面积169897.82㎡(计容建筑面积237762.54㎡),建筑系数59.54%,容积率1.83,绿地率10.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1.93%(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为4.35%,),停车位338个,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2)6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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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