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市维尔士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办理惠州市维尔士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维尔士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
原方案由1栋6层宿舍,3栋4层厂房2、3、4,2栋5层厂房1、5,1层门卫消控室和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27710.6㎡,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27710.6㎡,建筑占地面积12420.72㎡,总建筑面积57105.11㎡,计容建筑面积57105.11㎡,容积率2.06,建筑系数44.82%,绿地率10.16%(绿地面积2815.65㎡),机动车停车位223个,非机动停车位286个。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用地面积比例:3.9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8%,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耐火等级二级。
现提出如下调整:1、2号和3号厂房由4层合并调整为1层钢结构厂房2,建筑占地面积由5436㎡调整为6923.9㎡,建筑面积由22513.64㎡调整为6923.9㎡,计容面积由22513.64㎡调整为13847.8㎡;2、6号宿舍由6层调整为5层,建筑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由7253.69㎡调整为5939.98㎡,建筑高度由23.8米调整为20.3米。
调整后项目由1栋5层宿舍6,1栋1层钢构厂房2,1栋4层厂房4,2栋5层厂房1、5,1层门卫消控室和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27710.6㎡,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27710.6㎡,建筑占地面积13908.62㎡,总建筑面积40203.48㎡,计容建筑面积47127.38㎡,容积率1.7,建筑系数50.19%,绿地率10.53%(绿地面积2919.1㎡),机动车停车位184个,非机动停车位236个。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用地面积比例:3.9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4.92%,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耐火等级二级。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6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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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