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整治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我镇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专班迅速出击,查处7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对在环保监管高压态势下仍敢于“顶风作案”的7名村民依法进行处罚,共拟处罚13000元。
露天焚烧事关生态环保,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包村机制,组建镇、村两级露天焚烧巡查组,制定巡查值班制度,每天开展不定期巡查,保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露天禁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自觉做到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同时积极监督身边的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共同守护好柏塘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