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博彩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乡镇(管委会) > 柏塘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 通知公告

【举报有奖】发现非法烟花爆竹,请打这个电话!

发布日期:2019-01-14 07:5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字体: 收藏 打印

 

关于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对柏塘镇范围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柏塘镇辖区范围内存在下列非法违法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一)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邮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氯酸钾、高氯酸钾、铝镁合金粉、铝粉、硫磺等);

(二)向非法生产户提供烟花爆竹原材料、制作设备或转销非法生产户生产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

(三)将房屋或其它建筑物租借给他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四)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销售的。

二、举报受理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书信、来访等方式,向柏塘安监所举报。

三、举报奖励

接到举报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联系举报人并立即组织核查。凡举报非法生产制作行为查实的,视情节奖励1000-5000元,凡举报非法经营等行为查实的,视情节奖励300-1000元,并严格保密。

四、奖励领取

在接到举报并查实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须在30日内凭有效证件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奖金权利。

五、举报电话

12350

0752-6365800

六、鼓励主动停止非法行为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等行为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属违法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凡主动到镇、村、安监和公安部门说明情况(也可拨打举报电话说明情况),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上交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一律免于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柏塘镇委员会

柏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
【TOP】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