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0日上午,据长宁镇罗村村委会排查报告,该村内某企业存在私自复工情况,长宁镇相关工作组联合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
经查,在长宁镇罗村村发现一企业私自复工,没有履行报备手续,长宁派出所执法人员现场将该企业老板及厂长带走调查。通过调查,派出所依法对该企业老板予以行政警告,勒令该企业立即停工,要求相关返岗人员按照防控工作要求进行14天的隔离。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广东省政府于1月28日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6号):除相关企业外,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根据2月8日,中文博彩平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实施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的通告(第2号)》中指出,对2月10日后复工复产企业实施备案制度。企业至少提前2日向所属镇(街)备案,提交复工复产备案核查表、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企业复工人员信息表。由镇工作组核查验收,达到复工复产要求的企业,经镇审批同意即可如常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