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阻截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长宁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镇坚持对企业的复工和防疫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成立指导企业复产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项制度”,全方位保障复工企业抗疫防疫。
丨建立专人驻厂制度
对每个企业派驻人员驻厂监督,主要是指导、监督企业有没有履行防疫措施相关工作(防疫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等四个方面到位);对复工人员进行动态监测等。
丨建立员工互相监督制度
在厂区显眼位置张贴举报公告,设立监管电话,对举报发现新来惠人员没有隔离或隔离不够14天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举报属实,进行相应的奖励。
丨建立惩罚制度
对于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停工整改,经整改后才能复工;对未到要求私自复工的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丨建立长效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求,对于复工期间存在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一律停工整改,形成长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