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县河长办《转发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现向社会公布我镇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福田镇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
福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