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2017〕75号
关于印发公庄镇2017年“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公庄镇2017年“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公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抄送:镇副科以上干部。
公庄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
公庄镇2017年“慈善幸福行”暨扶贫
济困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庄全民慈善行动和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中文博彩平台2017年“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实施方案》(博委办发电〔2017〕39号)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聚焦贫困,助力精准扶贫。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公众参与、自愿捐赠、公开透明为原则,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重点,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力争今年全镇捐赠总额不低于去年水平。活动所募集的资金,交由县统筹安排使用。
同时,通过开展系列活动,积极传播慈善文化,切实提高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努力在全镇形成人人支持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镇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三、活动内容
公庄镇2017年“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主要组织以下系列活动:
(一)召开活动动员会
6月下旬,镇召开2017年“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社会事务办负责)
(二)开展企业(团体)慈善捐赠活动
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6月30日前,以召开各行业、各系统座谈会的形式,全面发动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团体)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
1.发动镇政府干部职工开展扶贫募捐活动;(镇政府机关)
2.发动外资企业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经济办负责)
3.发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经济办负责)
4.发动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经济办负责)
5.发动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村建所负责)
6.发动民族宗教界、青联、妇联系统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统侨办、团委、妇联负责)
7.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社会事务办负责)
8.发动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企业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统侨办负责)
9.发动木材加工行业扶贫募捐活动;(林业站)
10.发动石场、矿场、石粉厂、烟花爆竹经营点扶贫募捐活动。(安监所负责)
(三)开展个人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镇政府机关爱心捐赠活动。(工会负责)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向全镇中、小学生发出倡议,积极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扶贫济困义务募捐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募捐活动。(教委办负责)
3.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各村(居)委会要广泛动员和组织村及社区居民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努力做到村及社区募捐全覆盖。(社会事务办负责)
(四)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7月1日前后,结合我镇“党员责任岗”活动,由领导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城乡贫困地区、挂钩扶贫点开展党日、团日活动,开展访贫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部门组织)
(五)开展扶贫开发对口帮扶活动
结合我镇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负有扶贫开发定点帮扶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大力开展面向本部门、本单位的扶贫济困项目推介发动活动,积极开展行业、系统专项扶贫活动。(各相关部门组织)
(六)开展社会组织扶贫助困活动
向全镇公益慈善组织发出倡议,动员鼓励和支持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为我镇扶贫工作做贡献。(社会事务办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通过开展“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筹集捐赠资金,对新时期精准扶贫攻坚,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全镇“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按分工执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联系员制度,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承担责任分工。各村(居)委会及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社区募捐全覆盖。扶贫办负责重点项目的指导实施,引导各项扶贫资金有序、精准投放,并将到户到人帮扶情况登记造册,及时反馈给捐赠接收单位和捐赠者,纪委依法对活动捐赠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捐赠款物使用安全、规范。
(二)强化工作纪律,规范款物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活动,不得下达捐款硬性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扣发工资、津贴,不得对没有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要严格按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监督。并按照“谁接收、谁统计,谁使用、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做好捐赠接收及使用信息的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纪委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捐赠款物使用安全规范。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汇缴到镇政府专账。同时,报送具体捐赠名单、数额。(户名:中文博彩平台公庄镇人民政府,账号:2008025319200003303,开户行工商公庄分理处,电话:6115758,传真:6115758,电子邮箱:gzmingzheng@126.com)。
(三)强化经费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为确保我镇“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顺利实施,各单位、企业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的系列活动费用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开展活动的各个场所管理方应免除场租费用。
附件:公庄镇开展2017年“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
活动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