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湖镇镇鼓励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扶持方案(试行)》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镇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湖镇镇鼓励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扶持方案(试行)
为推动我镇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大力促进企业专业化、产业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的文件精神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73次〔2020〕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扶持方案。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扶持方案。
第一条扶持对象。
凡在湖镇镇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产业产权明晰,且总投资达2亿元并完成投资不低于总投资30%的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的中小型企业,适用于本扶持方案(试行)。
第二条 扶持内容。
(一)专项资金扶持。我镇安排不高于4000万元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适用本扶持方案的企业同样享受国家和省、市、县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同时,我镇全力协助产业争取国家和省市资金申请、工业重点项目补助、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环保节能资金、科研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基金等优惠政策与资金支持。
(二)优先服务扶持。为符合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企业条件产业提供“一条龙”跟踪服务,免费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帮助产业做好项目的立项、报批、发证、登记和年审等。
(三)金融服务扶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帮助其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且符合担保条件的,在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金中给予支持。鼓励和帮助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上市融资。对于重点产业的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协助落实建设资金。
(四)基础设施扶持。对符合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企业项目,优先建设道路、水、电、通信、网络、排污等配套设施,保障产业建设和生产经营需求。
(五)人才政策扶持。镇政府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引进高精尖人才,加快培育高层次人才队伍,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人才优惠政策。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以上专项资金扶持,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资金使用重点应用于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的研发、推广、增资扩产(含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投入)及兼并重组等。扶持资金的支持主要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一)由镇政府发布计算机电子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镇政府提出扶持资金书面申请。
(二)镇政府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审。
(三)镇党政班子会议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研究讨论。
(四)对拟企业扶持资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五)公示期满后,镇党政班子会议对公示结果进行讨论,并向中文博彩平台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文博彩平台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产业扶持资金。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验收要求。
(一)自资金拨付之日起,镇政府对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企业应在资金使用一半之后1个月内将资金使用中期报告递交给镇政府,如发现有违反本方案规定用途的,立即要求退还未使用部分专项资金,并取消其再次申请专项扶持资金资格。
(二)企业用完本方案拨付资金后,应于1个月内向镇政府递交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政府组织审查验收。
第六条 附则。
(一)本扶持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0日止,在实施期间凡国家和省、市、县政策有调整的,按国家和省、市、县政策执行。
(二)本扶持方案(试行)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