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序春草绿,又值清明。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奠逝者的传统节日,同时也是森林高火险期,加之气温回升快,野外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持续攀高,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我委珍贵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向全体市民朋友们提出倡议:
一、做火源管控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安全意识,坚持从我做起,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缘烧荒,不在沟渠两侧玩火,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不向车窗外丢弃烟蒂、不违规用火,家长朋友们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引导,防止意外失火。
二、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广大市民朋友要树立文明祭祀意识,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做义务防火的宣传员。广大市民朋友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向身边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和人为失火的严重法律后果,形成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做火情预警的情报员。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支持森林防火预警工作,若您发现森林火情或野外用火,请立刻拨打派出所电话0752-6668491、景区24小时综合热线4001336399及时报警处理,并尽快远离火场和林区,寻找安全地带避险,确保自身安全。老、弱、病、残、妇、特殊群体人员不得参与灭火,未经专业训练人员不要擅自参与灭火。
五、做森林防灭火带头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主动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带头执行文明、安全、节约祭扫等相关规定,用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群众,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做文明祭扫的带头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森林防灭火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让我们共同携手,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守护我们的碧水蓝天。